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拜仁 奥斯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拜仁 奥斯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下赛季用视频助理裁判很好,但那是下赛季的事。今年足协杯第二场,恒大主场是输球又输人,全国球迷通过视频可都看到了。高拉特的故意用自己的脚跺踩对方球员的脚,金英权对奥斯的断子绝孙的飞铲,那可都是非体育道德的故意和恶意的严重犯规,在足协的重申严惩球场暴力的口号下,还敢顶风作浪,应严惩。足协如罚高拉特和金英权各八场球赛,已属额外开恩和轻的啦。王小平,你不会说没看到吧?或说本周身体有恙提不起笔?拿出罚秦升和奥斯卡的狠劲,全国球迷才会真正服你。你可是严惩球场暴力的最后一道严关,一碗水可要端平哟。
首先肯定中国足协,看到中超裁判那一个烂,为何不去纠正中国足球裁判的无厘头,不解决中超裁判问题,请再多洋裁判的有何用,前面已经挖好坑,定好调子,请洋裁判的就是不想背锅,为自已的错误,掩人耳目罢了。
别看现在的曼联,能够无下限哄着博格巴踢球,好像生怕他走人一样。
弗格森时代的曼联,可不是这样。
“吹风机”在“梦剧场”一直都处于说一不二的地位。
哪个球员觉得不爽,都可以走人。
曼联不会强留,俱乐部高层也不会为了保住球星而跟弗格森唱反调。
因此,保证了“铁血红魔”的凝聚力。
在范尼之前,斯塔姆在自传里面披露了曼联更衣室的细节,立马被弗格森卖到拉齐奥。
贝克汉姆讨老婆后,注重商业化,与弗格森闹出“飞靴门”,曼联就把贝克汉姆卖到皇马。
队长基恩,质疑训练时的游泳池温度,加上批判曼联的年轻队友,直接被弗格森踢走。
而范尼一直在曼联叽叽歪歪,被卖掉,也是必然。
这就是弗格森时代的曼联,无论球星的名气有多大,实力有多强,无论他们过去为曼联立过多少功劳,只要弗格森觉得你破坏了曼联的团结,那么,不好意思,你走人吧!
荷兰球星范尼斯特鲁伊,当然有实力。
他的门前抢点能力很强,支点作用和无球跑位都是当时足坛顶级。
范尼和亨利,就是当年的“英超双骄”。
2001年,范尼从荷甲的埃因霍温转会到英超的曼联,在老特拉福德的5个赛季,范尼帮助曼联获得1次英超联赛,1个足总杯和1个联赛杯冠军。
范尼曾经在英超和欧冠进球如麻,他的球技,是很好。
但是,他的性格,却不讨喜。
在球场上当“伪君子”也就算了(维埃拉披露的)。
在曼联队内,范尼也喜欢倚老卖老当球霸。
当时的C罗,从里斯本竞技刚加盟曼联不久,还没开发出“超级射手”属性,更多是被弗格森放在边路活动,为范尼和鲁尼等前锋输送炮弹。
年轻的C罗,技术细腻,有时候沉迷于盘带过人,难免会贻误战机。
一来二去饭,范尼就不爽了。
毕竟,在C罗身边,范尼的进球数,反而减少了——相比起C罗这样的突击手,范尼肯定更喜欢贝克汉姆那样的传球大师。
某次的曼联队内训练, C罗和范尼产生口角。
范尼嘴贱,讽刺C罗,“不服气吗?去找你爸去”。
当时C罗刚刚经历丧父之痛,范尼继续讽刺C罗,“你可以把奎罗斯当爹”。
因此,C罗发飙了。
可惜,当时的C罗,还没练出肌肉,被高大威猛的范尼吊打一番。
此事引发弗格森的不满,再加上曼联在联赛杯决赛没有给范尼出场的机会,范尼因此一直抱怨。
赛季结束之后,弗格森就决定卖掉范尼。
在皇马,范尼连续两年获得西甲联赛冠军,并且拿下西甲金靴,战绩比曼联时期更好。
而曼联在失去范尼之后,也没有引进其他中锋,直接开发了C罗的射门能力,在英超摆脱了被阿森纳和切尔西先后压制的尴尬,建立新的王朝。
所以,我的总结就是,在弗格森时代,无论哪个球员敢不服弗格森的判决,那么等待他的,只有离队的命运。
你觉得当时曼联应不应该不该卖掉范尼?
欢迎一起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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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体坛霸主 我来回答问题。
2001年曼联以创当时英超转会费记录的1900万英镑从埃因霍温签下范尼斯特鲁伊,在为曼联效力的5个赛季里范尼表现相当出色,那为什么在2006年范尼会突然加盟皇马呢?本期咱们旧事重提,一起了解当年范尼突然加盟皇马的原因。
原因一:触碰底线。
范尼突然离开曼联加盟皇马的第一个原因是他在曼联待不下去了,因为范尼得罪了被曼联视为“外来核心”的c罗!事情大概是这样的。
当时的c罗非常年轻,比赛中经常喜欢炫技,炫盘带,而且球风比较独,这让习惯在禁区附近吃饼的范尼很不爽,两人因此结下梁子!不过这只是导火索。
真正让两人水火不容的是2005年9月的一次训练中,范尼有意无意地踢了C罗一脚,C罗当即回喷了范尼,范尼也不是吃素的,立刻嘲讽c罗:你想怎么办,去找你的爸爸抱怨吗?
这句话彻底触碰了c罗的底线,因为c罗的父亲刚刚去世不久,愤怒的c罗直接上去和范尼开打!可惜的是在这次打架过程中还c罗并没有占到便宜,范尼看似打赢了c罗,实则打输了自己的未来。
我们都知道,团结对于任何一支团队来说都非常重要,特别是像曼联这种顶级豪门在队内打架那是绝对不允许的!虽然是c罗先动的手,但终究是范尼挑衅在先,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曼联当然不会留下范尼。
原因二:年龄劣势
一个是巅峰末尾的30岁老将,一个是年仅21岁充满天赋,未来不可估量的超级新星,如果你是教练或者球队高层你会怎么选?我想绝大多数教练都会选择后者,事实证明曼联和弗格森也是同样的选择。
在范尼和c罗互殴事件发生后,弗格森要在这二人中间选一个,最终弗格森选择了21岁的c罗,尽管范尼曾为曼联打进150粒进球立下赫赫战功,可在球队未来面前还是无法避免成为牺牲品。
原因三:皇马巨变,范尼成最佳人选
2006年对于皇马来说是巨变的一年,这一年原皇马主席弗洛伦蒂诺因球队战绩糟糕引咎辞职,曾经红极一时的“皇马七大巨星”也在这一年分崩离析。
有了弗洛伦蒂诺华而不实的前车之鉴后,皇马新任主席卡尔德隆反其道而行,在转会市场上购买的都是合适的球星!不会再为了名气购买位置、功能相似的球星,而范尼恰好是当时最适合皇马的球星。
因为当时皇马的锋线实在是无人可用,罗纳尔多因伤病原因功力不足5成,劳尔因多年协助中场防守而丧失了射门灵气,罗比尼奥只会盘带,巴普蒂斯塔表现平平。
所以进球效率奇高的范尼正是最适合皇马的前锋!后来的故事充分证明了这是一次双赢的选择,皇马拿到了久违的西甲冠军,范尼则收获了西甲金靴。
结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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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拜仁 奥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拜仁 奥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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